第七篇 精神文明

第二十章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,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

  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,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,全面提高国民素质,增强民族凝聚力,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。

  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,坚持不懈地进行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纲领的教育,巩固和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,用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教育人民,弘扬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精神,在全社会形成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。发扬自力更生、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,提倡勤俭建国,反对奢侈浪费,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强大动力。深入开展"三个代表"重要思想的教育,弘扬讲学习、讲政治、讲正气的风气。大力倡导社会公德、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,特别是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、道德品质、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,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。创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。加强科学知识、科学方法、科学思想、科学精神的宣传教育和普及,反对封建迷信。以提高公民素质、城乡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,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。重视对社会思潮及其表现形式的研究和引导。加强对新闻舆论、国民教育、社会文化、休闲娱乐等各种思想文化阵地尤其是新闻网站的建设和管理。加强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保护和建设。
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