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篇 民主法制

第二十二章 加强民主政治建设,发展社会主义民主

  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,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,加强民主政治建设,发展社会主义民主。

  继续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和监督工作,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。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、民主监督、参政议政的作用,支持各民主党派工作。各级政府都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的监督,主动听取政协和各社会团体的意见。实行民主选举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,尊重和保障人权。加强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,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,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经济、文化和社会事务的管理。做好信访工作。完善村民自治,加强社区民主建设,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,实行政务、厂务、村务公开。发挥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群众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。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,落实党的民族政策,发展平等、团结、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,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和进步。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,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,依法管理宗教事务,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。贯彻党的侨务政策,广泛发展爱国统一战线。
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